作为商标注册的第一步以及构建商标护城河的最基础内容,必须要对在何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注册进行周密的思量、万全的布局。申请人是对自己的产品、服务最了解的人,因此,非常有必要由申请人在了解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与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议来决定注册的商品和服务。
目前商品和服务区分规定依据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区分表厚厚一大本,非专业人士往往不知从何下手,读起来很费脑。本文分享相关知识,帮助大家看懂区分表和进行商品选择(注:为方便描述,本文所有“商品”均包含“商品或服务”)。
1.申请商标的时候,必须要确定商标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吗?选择的依据是什么?
答:必须要确定。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国内目前采用的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十一版2022文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第十一版(2022文本),商标局以此为基础作了相应调整,形成《区分表》第十一版2022文本,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2.《区分表》是如何进行分类的,自己可以指定某商品属于哪个类别吗?
答:《区分表》将类似商品或服务,依据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或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分为45个类别,这45个类别分为商品(第1类至第34类,共34个类别)和服务(第35类至第45类,共11个类别)两大部分。
所以,具体某项商品属于哪个类别,已经被分类表安排得明明白白,自己是不可以随意指定的。
3.翻开《区分表》,那些数字、字母、符号都是什么意思?
首先,需要了解《区分表》采用多层次代码结构,每一层代码有其相应含义。
第一层代码,例如“第一类”、“第二类”、....,“第四十五类”表示商品和服务的类别(总共45个类别)。
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的范围。每个类别下面的【注释】援引了《国际分类》的注释,用于辅助判断商品类别。
第二层代码采用四位数字,表示商品和服务类似群,四位数字中的前两位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后面两位数字表示类似群号,如“0101”即表示第一类商品的第1类似群。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是类似商品和服务。
第三层代码采用六位数字,表示具体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六位数字中的前两位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后面四位数字为商品或服务项目编码,如“010061”为第一类第61号商品。
第四层代码采用大括号扩起的数字形式例如(一)、(二),表示类似群中的某一部分。同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判为类似,不同部分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判为类似。
第五层代码为小写阿拉伯数字1,2等,通常在各类似群后面的“注”中出现,其后是对某些特殊情况的标注和说明。
掌握了基本的代码含义后,再来看看有一些代码或商品名称前是带有字母或符号的,这其中的C、*或#又是什么意思呢?
“C”:C出现在商品或服务项目编码中、位于数字之前,无C的编码是《国际分类》中有的,带C的编码系未列入《国际分类》的代码,但为我国所认可(意思就是:注册国内商标选这个没问题,但注册国际商标,需要多加注意)。
“*”:*出现在商品或服务项目编码中、位于数字之前,带*的编码就是指这个商品或服务对应的统称还会出现在其他的类别中。在选择商品名称的时候,如果发现带了*,一定要再进一步结合实际产品的功能、用途等特征进一步去查看是否存在其他更相关的商品名称。例如,欲在牙膏产品上注册商标,那么首先可能会查看到牙膏*030258。
其中出现了*,表明可能存在其他牙膏相关的商品名称,因此,需要进一步查看,就可以发现“含药物的牙膏050491”。

如果实际产品就是含药物的药膏,那么应该选择商品名称为“含药物的牙膏050491”,如果不含药物,那么应该选择“牙膏*030258”。
“#”:#出现在类似群号之前,表示该类似群已经弃用(简称老类似群),之前出现在该类似群号下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已经全部移至其他类似群(简称新类似群)或者被删除。在进行商标查询时,要注意不管是新类似群还是老类似群,都要检索。
在了解相关基本知识后,就可以开始进行商品名称的选择了。具体可以采用如下三步法。
查看目录,结合申请人商品或服务,确定申请类别(1个或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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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应类别下的类似群名称,确定类似群(1个或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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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注册一件商标是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会产生附加费用。
延伸阅读:《区分表》上的名称都不合适,我们可以自己创造商品名称吗?
申请人可选择商标局公布的《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请人申报《区分表》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提交申请时施行的尼斯分类和《区分表》版本分类原则。
2.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应对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准确的表述。该名称应足以使此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应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不足以确定其所属类别或易产生误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可申报含有描述性词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关于商品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说明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词语;关于服务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说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的词语。
3.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申报应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点符号用法及社会公众语言习惯,应使用规范简体汉字表述,不得出现错别字及繁体字。
4.申请人可附送对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该说明材料仅为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补充解释说明,并非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组成部分。即使申请人附送了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材料,该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本身也应符合上述所有申报要求。
5.一旦自己创造的商品名称不符合要求,商标局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出商标名称表述不规范,建议参照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并要求在30日内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申请不予受理。

以上分享了如何看区分表和选择商品。更多商标知识,请期待后续。
张捷频,苏州大学法学本科毕业,2008年获取法律职业资格,具有超过10年的商标代理经验,为数千家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和布局、商标异议、商标评审等咨询和代理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联系电话:0512-6512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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