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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专利侵权判定方法及流程
专利侵权风险是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中最主要的一种。研发立项前、产品上市前、投融资前、公司上市前,都需要对专利侵权风险进行评估,这其中专利侵权判定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01 什么是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在四个构成要件中,“实施专利”要件判断较为复杂,通常会成为争议点。
02 如何判断是否“实施了专利”
实施专利包含二层含义,需要从二个方面来判断:
其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如上图中1-5所列的行为,其他行为(例如专利申请行为)就不属于此处的实施行为,因此,要分析实施了哪些行为,如果实施了上述的侵权行为,则进行下一步分析。
其二,实施的技术必须是专利技术,实施的如果不是专利技术,那么不属于实施专利。具体就是去分析实施的技术(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是,则属于“实施专利”,如果否,则不属于“实施专利”。
那么,怎么看实施的技术(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呢?
可以按以下三步来执行:
第一步,明确比对对象。要将实施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授权公告文本中记载的权利要求,如果专利有无效历史,参照生效的无效决定内容确认比对的权利要求)或专利设计照片进行比对。
将自己的专利与他人的专利进行比对,或者将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进行比对,都是错误的。

第二步:明确比对的权利要求项或比对的图片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授权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为准,而权利要求通常是一个多层次的保护体系,具有多个大小不同的保护范围。通常应当从保护范围最大的独立权利要求开始进行比对。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的保护范围则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第三步:依据侵权比对原则进行具体比对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而言,侵权比对时主要遵循“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侵权原则”,在适用“等同侵权原则”时,要考虑“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的限制。

以下提供了具体的判断流程,供参考: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对时主要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03 满足上述四个构成构件,就可以判定侵权成立了吗?
满足上述四个构成要件,不代表最终侵权成立。此时,还需要看实施方是否提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以及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主要抗辩理由包括现有技术抗辩和先用权抗辩。
现有技术抗辩: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先用权抗辩: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如果他人已经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必要准备,则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他人仍有权继续在原有的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该项发明创造,其制造和使用行为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实践中,现有技术抗辩通常要求实施的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特征完全被一份现有技术证据所公开,通常不能结合多篇现有技术证据。因此,证据要求比无效宣告请求的证据要求高。
先用权抗辩对于证据的要求更高,实践中举证困难较大,但也存在一定比例的成功案例。
以上对于专利侵权判定的方法及流程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旨在供非专业人员初步判断和规避他人专利风险。由于专利侵权判定专业性很强,实务难度高,如需要获得相对可靠的结论,建议咨询对应技术领域的专利代理师或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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