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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可扩展标记语言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推进专利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据《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十七号令)第六条规定,现就全面实施以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起,以电子形式办理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及相关手续的,应当以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非XML格式的专利电子文件。

二、应当以XML格式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中国国家申请文件,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文件,复审请求文件,无效宣告请求文件,以及办理各种手续时提交的其他请求、申报、意见陈述、补正等文件。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上传文件方式提交的XML格式文件清单详见本通知附件,其他表格形式的XML格式文件直接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提交。

三、除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适用WIPO ST.26标准外,XML格式文件均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标准要求。专利电子文件数据标准规范、XML格式转换工具及用户操作手册,可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的“工具下载”栏目获取。

四、当事人和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XML格式文件提交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履行文件核对义务,确保所提交的XML格式文件准确、完整。因XML格式转换导致文件错误的,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给予补救。

附件:应当以XML格式上传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清单

应当以 XML 格式上传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编码 文件名称
1 100001 权利要求书
2 100002 说明书
3 100003 说明书附图
4 100004 说明书摘要
5 130001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6 130002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7 100133 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8 150127 按照 PCT 条约第 19 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
9 150128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说明书摘要
10 150129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说明书摘要附图
11 150130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
12 150131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说明书
13 150132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说明书附图
14 150133 按照 PCT 条约第 34 条修改的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15 150135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说明书摘要
16 150136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说明书摘要附图
17 150137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权利要求书
18 150138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说明书
19 150139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说明书附图
20 150140 按照 PCT 条约第 28 或 41 条修改的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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